(一)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和法規;指導、監督、檢查全縣公安工作;
(二)研究和推進全縣公安工作改革,積極探索符合我縣實際的公安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不斷加強公安隊伍的正規化建設;
(三)掌握全局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有關政策并負責組織實施;
(四)組織實施全縣偵查工作,參與重特大刑事案件和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重大行動,協調處理重大群體性事件、突發事件、恐怖事件和重大治安事故;
(五)領導、管理和依法查處危害社會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工作;
(六)負責維護全縣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等工作;
(七)指導、監督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八)組織、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開展禁毒、緝毒工作;承擔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負責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承擔各級安全警衛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負責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及行動技術建設;
(十二)組織、指導和實施全局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組織實施對全縣公安隊伍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局的執法活動;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干部的監督查處;負責全體民警的培訓、教育、管理等工作,按規定權限管理干部,負責指導、監督實施公安宣傳工作及公安教育工作;
(十五)承擔縣委、縣政府和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事宜。
廣靈縣公安局設14個內設機構、2個直屬機構和10個派出機構。
內設機構:
(一)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人:王百川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人授權的警務指揮協調工作;擔負縣局總值班、勤務通信保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負責機要保密、通信等工作。
(二)國內安全保衛大隊。負責人:李芳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負責國內安全保衛、反邪教等工作,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的調查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的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掌握研究敵情、社情和社會政治動向,搜集、分析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為上級提供社會穩定方面的信息;負責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
(三)刑事偵查大隊。負責人:許富東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負責刑事偵查、刑事科學技術、反恐怖、特種勤務、案件查處工作,掌握刑事犯罪、動態信息收集,研究制定預防打擊對策,負責刑事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的移送、報捕工作。負責反恐信息的收集、研制和恐怖活動的處置。承辦上級賦予其它警務工作。
(四)治安管理大隊。負責人:姜明星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掌握全縣社會治安動態,制定治安管理措施,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處置群體性事件;負責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的治安工作,查禁賣淫嫖娼、淫穢物品、賭博等案件;組織實施公共場所和大型群眾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負責治安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偵破工作,組織指導依法管理槍支、彈藥、爆炸、危險物品。
(五)交通管理大隊。負責人:王潤泉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負責本縣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交通指揮,保障道路安全暢通,糾正和處理交通違章、違法行為;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負責轄區交通標志、標線、路障管理等安全設施的設置與管理;前期處置發生在公路上的治安、刑事案件,打擊公路違法犯罪活動和車匪路霸,執行追擊堵截任務;在管好交通秩序和街面治安秩序的同時,接受110出處警指令,負責群體性治安事件和重大突發事(案)件的現場處置、警戒、交通管制;疏導群眾;及時接受并處置公民緊急報警,制止在公共場所發生的民間糾紛;參與重大會議、大型活動、重要節日及警衛任務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管理工作。
(六)政工監督室。負責人:付祥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做好黨務工作,負責宣傳教育、人事訓練及思想政治工作,加強隊伍建設、負責表彰獎勵和考評工作;組織公務員的管理和考核;做好工資福利、干部檔案和警銜管理工資;負責工青婦群和離退休人員、計生等工作。行使黨內監督監察的職權,搞好黨風廉政建設,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對依法履行警務、勤務工資進行督察;負責公安審計工作。
(七)法制室負責人:鈕宇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開展法制及法制調研工作,審香行政、刑事案件,審理行政訴訟案件,參與訴訟活動,對本局的執法活動進行指導,檢查、監督、考核,負責法制宣傳和普法工作,開展錯案追究工作,辦理國家賠償案件;負責全局的訪工作。
(八)警務保障室。負責人:王業旺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負責財務裝備、警務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務工作。做好全局的行政經費的計劃、申有和審枝工作,負責辦公設施和裝備器材的管理工作,確保科裝備的完好。
(九)人口管理大隊。負責人:尉國峰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組織協調派出所日常工作的開展,組織、指導、檢查社區警區建設和出租房屋、暫住人口的管理工作;負責戶籍管理工作中的審批、登記、統計、申報工作和身份證號碼的編制工作;負責各類人口信息的管理工作。負責審核境外臨時入境人員、出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的延期變更等外事工作。
(十)巡邏警察大隊。負責人:宋志強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負責轄區內社會面控制,采取全方位全天候二十四小時晝夜巡邏的方式,對重點部位、重點地段、重點時間實施“梳理式”巡邏,有效控制街頭”發案,壓縮違法犯罪空間,最大限度地預防、控制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十一)食品藥品犯罪偵察大隊。負責人:周鵬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負責偵辦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案件;承辦上級交辦的食品藥品領域大要案件的查處;組織聯合行政執法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以及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聯合執法、日常巡查等工作長效機制。
(十二)經濟犯罪偵察大隊。負責人:房愛鵬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負責全縣經濟犯罪案件的偵辦,承擔上級交辦、批辦的重大專案、大要案件的偵辦工作。貫徹執行有關經偵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貫徹落實上級公安機關關于防范、打擊經濟犯罪的決策部署。調研掌握全縣經濟犯罪情況,分析研判經濟犯罪形勢,發現預警經濟安全風險,提出防范打擊經濟犯罪對策。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勤務大隊。負責人:劉斌(兼)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查緝、堵截通緝、通報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在逃罪犯嫌疑人及其他危害社會的各類重點人員;查控進京方向涉訪、涉恐、涉爆等重點人員、嚴防個人極端和群體性事件;協助和配合交警部門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疏導交通擁堵車輛、保證道路暢通安全;檢查過往機動車輛的證照和通行證明,及時發現制止危險車輛及被盜搶機動車輛;查緝違法攜帶和運輸的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查繳非法出版物、淫穢物品及其他違禁物品;擔負國家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協查任務;其他應當由檢查站依法承擔的任務。
(十四)網絡安全保衛大隊。負責人:姜國義(兼)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負責全縣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直屬機構:
(一)看守所。負責人:孫紅迎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負責收押廣靈縣局和檢察院、法院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罪犯。負責依法對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和留所服刑的罪犯(在押人員)實行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對在押人員進行教育。
(二)拘留所。負責人:田寶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依法對本縣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人,在一定時間內限制其人身自由,對其進行法律、法制教育及安全管理工作。
派出機構:
(一)壺泉派出所。負責人:楊帆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二)南村派出所。負責人:陳全杰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三)斗泉派出所。負責人:智霆威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四)蕉山派出所。負責人:李江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五)加斗派出所。負責人:王正杰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六)宜興派出所。負責人:焦天紅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七)作疃派出所。負責人:宋志強(兼)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八)梁莊派出所。負責人:宋立河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九)精華工業園派出所。負責人:李巖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收集、掌握、報告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的情報信息;管理轄區內的實有人口;管理轄區內的重點行業、公共娛樂場所和槍支、彈藥、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指導、監督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宣傳、發動、組織、指導群眾開展安全防范工作;辦理轄區內發生的因果關系明顯、案情簡單、一般無需專業偵查手段和跨縣、市進行偵查的刑事案件,并協助偵查部門偵破其他案件;辦理治安案件,調解治安糾紛;參與火災、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接受群眾報警、求助,為群眾提供服務。
(十)森林派出所。負責人:孟宏山 聯系電話:0352-8950340
承擔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負責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火案偵破等,查處森林和草原領域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負責人:賀秋實
辦公地址:廣靈縣新建街4號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節假日除外
電話:0352-8950340
賀秋實:副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廣靈縣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審計工作;
劉曉輝:局黨委副書記、政委,協助黨委書記分管政工、督察、法制(信訪)工作;
馬壯: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黨委書記分管治安管理大隊、食藥偵大隊、人口管理大隊(派出所指導處)和警務保障室工作;
張明永: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黨委書記分管巡邏警察大隊、公安檢查站(勤務大隊);
田志勝: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黨委書記分管刑事偵查大隊(禁毒、經偵、網安)、國內安全保衛大隊、情指中心工作;
譚軍利: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黨委書記分管各派出所、看守所和行政拘留所工作;
王潤泉:局黨委委員、交通管理大隊長,協助黨委書記分管交通管理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