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廣靈縣壺泉鎮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指南并適時更新。
一、主動公開信息
(一)公開范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應當主動公開本單位下列信息:
壺泉鎮基本概況、職能配置、內設機構、領導成員等情況。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廣靈縣壺泉鎮黨政綜合辦公室主要通過廣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x-guangling.gov.cn/)“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的有關事項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鎮政府提供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壺泉鎮黨政綜合辦公室提出申請。鎮黨政綜合辦公室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處理,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政府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做其他處理。
(一)受理申請單位
受理單位:廣靈縣壺泉鎮黨政綜合辦公室
受理地址:廣靈縣壺泉鎮人民政府
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冬季)
下午3:00——6:00(夏季)
聯系電話:0352—8850130
郵政編碼:037500
(二)申請受理
1、填寫申請表
向本單位提出申請,應當填寫《廣靈縣壺泉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申請表》可以在網站上下載電子版,也可以到壺泉鎮黨政綜合辦公室領取,復制有效。《申請表》應填寫完整、內容真實。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和身份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遞交申請表
(1)申請人如申請獲取于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為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要盡量詳盡、明確(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單位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2)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申請處理
壺泉鎮黨政綜合辦公室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且有關證明材料齊全的申請將予以登記受理。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根據相關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申請內容不明確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在7個工作日內補正;申請人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
4、辦理期限
廣靈縣壺泉鎮人民政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入申請辦理期限)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認為本單位在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有關規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監督電話:0352-8850130
通信地址:廣靈縣壺泉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