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廣靈縣2024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廣政辦發〔2024〕14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經開區管委會、縣直各有關單位:
《廣靈縣2024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研究部署,抓好貫徹落實。
廣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7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廣靈縣2024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方案
各鄉(鎮)人民政府、經開區管委會、縣直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關于加強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24〕14號),加強行政執法協調監督(以下簡稱行政執法監督),構建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監督體系,推動我縣法治政府建設,根據省、市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部署和《廣靈縣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工作方案(2023-2025年)》,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持續完善監督制度、嚴格落實監督職責、不斷創新監督方式,充分發揮行政執法監督對行政執法工作的統籌協調、規范管理、指導監督、激勵保障作用,為扎實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標
通過履行行政執法監督職能,積極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活動,不斷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制度機制,著力構建全面覆蓋、監
督有力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推動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行政執法的滿意度不斷上升。
(三)工作職責
行政執法監督是政府依法全面正確履行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縣司法局作為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機構,代表縣政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具體事務,對全縣各行政執法單位的執法工作進行監督。具體負責:組織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行政執法爭議,組織推動行政執法規范化、正規化、專業化、數字化建設,統籌實施行政執法主體、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行為、行政執法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負責政府職能轉變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等工作。依法對實行垂直管理、實行雙重領導、以上級部門領導為主的行政執法部門遵守和執行法律、政策文件情況進行監督,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告知該行政執法部門的上級主管部門。鄉鎮司法所協助縣司法局對本鄉鎮綜合行政執法行為依法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縣政府各行政執法部門的法制機構或者其他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機構,在縣司法局的指導下,負責監督指導本部門的行政執法工作。實行垂直管理或實行雙重領導并以上級部門領導為主的行政執法部門按照現行統一領導和管理要求,依法對本部門的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監督。
二、重點任務
(一)強化行政執法隊伍專業化建設
1.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
(1)嚴把“審核關”??h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審核主體責任,試用期、工勤人員、聘任制干部、不在執法崗位或者無明確法定行政執法職權的股室人員一律不得申領行政執法證。
(2)嚴把“考試關”。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嚴密組織擬申領行政執法證件人員專業法律知識考試、行政執法技能測試,積極配合縣司法局做好公共法律知識考試工作,每名執法人員人員必須通過行政執法“考試關”,取得行政執法證件方可亮證執法。
(3)嚴把“注銷關”。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常態化開展執法人員資格清理工作,對因崗位調整、離職、退休等原因不再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人員,各單位應及時開展行政執法證件注銷工作。
2.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常態化培訓。
(4)提高政治素養。各行政執法部門和各鄉鎮要把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放在首位,運用政治輪訓、專題黨課、輔導講座、研討交流等多種方式,組織行政執法人員深入學習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法治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等,于6月底前完成全部行政執法人員政治理論培訓學習,切實提升行政執法人員政治素養。
(5)提高法律素養。各行政執法部門和各鄉鎮積極配合縣司法局做好公共法律知識培訓以及省司法廳“行政執法大講堂”線上培訓的組織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公共法律知識培訓。
(6)提高業務能力。各行政執法部門和各鄉鎮要通過集中學習、案例教學、實戰實訓等方式對本單位行政執法人員開展全覆蓋式專業技能培訓。2024年6月底前完成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全員輪訓,并將政治理論和專業技能培訓學習情況及時報送縣司法局。
(二)加強行政執法行為規范化建設
3.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制度體系。
(7)指導編制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各行政執法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情況,全面梳理、規范和精簡執法事項,取消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執法事項。在此基礎上,梳理本部門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確認、行政給付、行政強制、行政檢查等行政執法事項,2024年底前制定本部門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并通過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8)落實行政執法各項制度。各行政執法部門和各鄉鎮要深入推進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工作,探索開展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分析。要持續推進柔性執法制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推動行政裁量權規范行使。各行政執法部門和各鄉鎮要嚴格落實《山西省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辦法》,規范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向縣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工作。
4.強力整治行政執法領域突出問題。
(9)組建工作專班。各行政執法部門要按照在全縣行政執法領域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工作要求,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組建工作專班,研究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專職人員和聯絡員,明確工作方式和檢驗標準,建立完善整改臺賬。
(10)梳理問題清單。各行政執法部門要通過組織執法人員自查、公布投訴舉報電話、開展案卷評查、重大執法案件個案調查等方式認真梳理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運動式執法、“一刀切”執法、簡單粗暴執法、野蠻執法、過度執法、機械執法、逐利執法等不作為亂作為問題。
(11)整治突出問題。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對照問題清單,制定整改措施,逐項核實、對賬銷號,全力清辦積案,精準追責問責。全年常態化開展執法整治工作,發現問題苗頭,及時制止整改,防止問題頑疾擴大、反彈、變異,專項整治情況及時報送縣司法局。
縣司法局對各執法部門按照本部門上級機關關于行業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進行督促檢查。
5.推進鄉鎮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
(12)強化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建設。充分發揮司法所職能作用,開展“微課堂”學習活動及執法規范化建設。2024年預計在九大綜合行政執法領域選擇1-2個部門作為鄉鎮綜合行政執法縣級實訓基地,縣司法局協調縣市場、交通、住建等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在實訓基地對鄉鎮行政執法人員開展崗位練兵、崗位比武、跟班培訓等活動,進一步提升鄉鎮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執法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推進行政執法監督常態化建設
6.加強行政執法監督體系建設。
(13)健全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體制。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建立本部門行政執法監督相關工作機構,加強行政執法監督人員力量配備,制定本部門年度監督工作計劃或工作方案,明確重點任務、完善工作機制,逐項抓好落實。各鄉鎮司法所要充分發揮司法所對鄉鎮綜合行政執法的協調監督和法治保障職責。
(14)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各行政執法部門要梳理行政執法監督權責清單,明確履職方式和工作責任,完善本部門行政執法法投訴舉報制度,切實提升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效能。
7.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檢查。
(15)開展行政執法專項監督。各行政執法部門要結合實際對本執法領域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并按照縣委縣政府統一部署,完成相關領域行政執法專項監督。
(16)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縣司法局通過組織季度抽查、年度案卷評查、交叉評查、聘請第三方開展執法案卷評查等方式,對各行政執法領域開展案卷評查,并對案卷評查中發現的問題制發行政執法監督通知書,倒逼執法行為規范。
(17)開展行政執法日常督導??h司法局成立督導組,綜合運用實地檢查、查閱資料、隨機抽查案卷等方式,對各行政執法部門和各鄉鎮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等工作制度落實情況開展日常監督、重點監督,全力推動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18)開展涉企行政執法監督。縣司法局加強對涉企行政執法檢查工作的監督,加大對“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非現場執法、包容審慎監管等工作舉措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切實規范各執法單位涉企行政執法行為。
8.提升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質效。
(19)加強執法監督協作??h司法局要創新監督方式,拓寬監督渠道。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與檢察機關行政檢察工作銜接。與12345政務服務熱線、信訪局、網信辦等部門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收集行政執法問題線索、行政執法輿情信息,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與政府督查室、紀委監委等建立線索信息移送機制,對重大問題和共性問題實行監督情況抄送通報、違紀違法線索移送,提高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準確性、公信力。
(20)加大行政執法監督文書制發力度??h司法局要對執法監督、行政復議案件辦理中發現的問題線索,根據具體情形制發行政執法監督通知書、行政復議意見書,持續跟蹤整改情況,指導被監督機關和人員糾錯改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和規范行政執法監督是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重要抓手,是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內容。各行政執法部門和各鄉鎮要建立由“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工作責任體系,健全工作機構,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壓緊壓實責任,為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開展提供有力組織保障。
(二)加強協作配合。各行政執法部門和各鄉鎮要樹立大局意識和“一盤棋”思想,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工作部署,明確工作責任、細化工作舉措,積極履行職責、密切溝通協調,每月25日前向縣司法局報送本單位執法以及執法監督工作開展情況。
(三)強化督促落實??h司法局要對各行政執法部門和各鄉鎮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指導,并總結推廣執法監督先進經驗做法,對監督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確保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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